5月31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未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日前,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6万元。
据了解,2023年3月,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晖单元XC0401-A33-22地块18班小学项目,实施了未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对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杭拱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51号,处罚机关为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4-24。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世界500强中国中冶,成立于2006-06-19,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43U,法定代表人为高文华。股权穿透图显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控股,二者持股比例分别为98.5335%、1.4665%。(文中国基建报 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