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行业是指行业通过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等手段,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去除水中的污染物质,使污水的水体能够达到排放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同时,还包括污臭水体治理、海水淡化、景观水处理和海绵城市。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污水处理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未来前景研究报告(2024-2031年)》显示,污水处理行业的主要业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污水处理,包括工业废水的处理和生活污水的处理;二是污水再回收利用,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属于污水的深度处理;三是污泥处理,是指针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填埋等处理。
污水处理是环保领域中重要的一环,也是关系到企业和广大居民用水安全的重要行业。随着中国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积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加大投资力度,污水处理能力快速增长,现已达到世界前列水平,并逐步建构起“厂网一体,水泥并治,再生利用”的污水处理格局。
近年来,污水处理政策密集发布,旨在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提升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合理回报机制等。尤其是2023年以来,农村污水格外被国家层面“关照”。今年年初,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两部门联手启动了“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根据项目投资额和申报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总面积,给予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档定额奖补。9月,生态环境部又陆续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治理重点和治理要求。
各地积极响应政策,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实现污水系统效能显著提升,助力改善城市水环境。以《天津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例,提出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主城区新扩建津沽、张贵庄、北部新区3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2万吨/日。推进重点区域污水处理厂管网联通,实现污水处理厂之间水量科学调剂,合理控制运行负荷率。
结合 2023 年相关政策,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污水处理市场增量主要来自四个方面:1)针对乡镇地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建设困难等问题,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小流域治理,稳步解决乡村黑臭水体、污水垃圾直排等突出环境问题;3)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现有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比如老旧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等;4)工业端污水资源化再生利用,以达到近零排放的目标。以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35%为目标,“十四五”期间污水资源化投资空间有望近千亿。
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部门主要内容2023.8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建部1)加快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缺口;2)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3)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2023.5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中央、国务院1)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增强流域间、区域间水资源调配能力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2) 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保障水平;3)加快水网供水价格改革,创新完善公益性与经营性供水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2023.2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中央财政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根据项目投资额和申报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总面积,给予2亿元、1亿元、5000 万元的分档定额奖补。2023.2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业农村部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机衔接。加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探索集中处理、管网截污、分散处置、生态治污等技术模式。2023.1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合理选择污水收集处理模式;科学确定污水处理标准规范;高质量推进厂网建设。到2035年,基本实现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的政策支持和城镇污水处理国家标准持续趋严,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前景向好的迹象日益明显,这首先体现在污水处理的效能上。截至2022年底,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已经超过4800座,日处理能力达到2.15亿立方米/日,较2012年增长83.2%;
此外,随着污水排放量的增加以及污水处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量也在不断提升。根据住建部数据,2022年,全国城市、县城污水处理量分别为 626.89亿立方米、111.41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5%、6.0%。
相比于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水平,我国农村污水处理在经济条件、设备水平等方面处于较低水平。截至2020年底,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25.50%。依据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应达到40%,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有显著发展空间。
观研天下分析师观点:未来5年,农村污水处理有望成为我国核心投资产业之一,仅今年上半年已出现了两个预算超30亿元的农村污水处理大标。一是济南市莱芜区农村供排水治理提升特许经营项目,总预算约31.33亿;二是江苏徐州沛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总预算预估约34.46亿元。农村污水处理市场空间有望在15年内踩点2000亿。
虽然近年来随着污水处理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污水厂的出水水质有了显著的提升,但是仍然存在如出水水质不稳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问题。目前我国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最高的一级A排放标准仅相当于地表水的劣五类,国内相当部分的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还低于一级 A 标准。
在过去的几年里,国家和地方出台了各项水治理政策,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不断趋严。2018年政府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新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2016)。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排放标准,例如将一级标准中的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降低了40%。同时,还引入了新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如氨氮(NH3-N)、总磷(TP)等。此外,一些特定行业的排放标准,如纺织、印染、石油化学等,通常需要遵循更加严格的排放要求。根据《“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目标到2025年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均要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在一些重要城市,目前很多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要求已进一步提升至地表IV类水、回用水的标准。例如,山东省于2023年6月发布《山东省2023年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将对全省既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至地表水IV类,提标改造率不低于40%。环保标准的提升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部门主要内容2015.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到2020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2016.12“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十三五”期间,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4220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3639万立方米/日,县城581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应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或相关规定的水质标准。2018.1生态环境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劣V类比例控制在5%以下。2019.5住建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经过3年努力,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依法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2020.7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长三角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京津冀地区和长江干流沿线地级及以上城市、黄河流域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21.1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2021.6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21.11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到2025年,地表水I-II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9%左右,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2022.1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到2025年,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干流水质稳定达到I类,黄河干流上中游(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II类。
随着环保标准的提升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运营管理要求,污水处理行业逐步走向生产智能化、工艺装备化、设备集成化、监测数据化和管理信息化的智慧化发展道路。同时,国家与各地对水质监测的标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部在《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 年)》中明确,生态环境监测将在全面深化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的基础上,逐步向生态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预警拓展,构建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估体系,十四五期间,地表水国控断面数从 2050 个整合增加至 4000 个左右;形成多层次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覆盖全国主要水文地质单元、主要流域、主要平原盆地和 80%以上地级城市。智慧水务体系下可实现对水质的有效监测,且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在帮助水务公司运营与决策的同时,为政府提供风险预警。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水务公司仍处于向智慧水务方向拓展的阶段,智慧水务行业集中度较低,提前布局智慧水务的公司有望抢占先机,值得关注。
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部门主要内容2020.3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气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生态环境部发展智慧监测,推动物联网、传感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监测监控业务中的应用。2021.1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质监测评价和用水管理,推动地方和重点用水企业搭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2021.7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加快智慧表计等产品在市政管理、环境监测等领域部署,探索构建数字孪生城市,提高城市感知能力。
污水处理行业成本呈逐年上涨趋势,尽管政策早在2015年和2018年就提出,要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至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和“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大体相当”的任务目标,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一些地区的污水处理费用征收水平相对较低,无法覆盖污水处理的实际成本,难以保障城市污水治理的可持续发展,导致地方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收不抵支的情况。
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部门主要内容2015.1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2018.7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2020年底前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大体相当。2020.4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健全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长江经济带省份各城市(含县级市)应尽快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至补偿成本的水平,一步到位有困难的要制定分步调整方案。到2025年底,各地(含县城及建制镇)均应调整至补偿成本的水平。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长江经济带11省市所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均应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并按规定开征污水处理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县城和建制镇,原则上应于2020年底前开征。重点加强对自备水源用户管理,实行装表计量,确保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2021.5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结合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提高情况,将收费标准提高至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且合理盈利的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招投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污水处理服务费水平,建立与处理水质、污染物削减量等挂钩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奖惩机制。鼓励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
在此背景下,发改委要求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当前财政对污水处理费负担率近50%,C端顺价有利于改善污水处理运营企业盈利能力,提高对污水处理运营项目的接手动力,有效改善当前收不抵支的现状。以重庆主城区为例,该地污水处理服务费缺口近60%,顺价至C端污水处理费需从1元/m³调至2.53元/m³,调价后综合水价需调增54%,增量支出占比可支配收入0.29%。
此外,目前污水处理厂的电耗已达到70多亿Kw.h/a,且呈增加的趋势。在双碳目标下,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被提上日程,政府实施的基本电费减免扶持政策也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观研天下分析师观点:近年来,随着环保标准的提升,加上电价、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的上涨以及建造成本的增加,污水处理行业的经营压力也在逐渐增大,倒逼行业变革,未来率先实现数字化、智慧化、专业化的企业有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LZC)返回搜狐,查看更多